基本信息
标准名称: |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 |
英文名称: | Marking for control of pollution caused by electronic information products |
中标分类: |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 >> 电子元件 >> 电子元件综合 |
ICS分类: | 电子学 >> 电子元件综合 |
发布部门: |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|
发布日期: | 2006-11-06 |
实施日期: | 2006-11-06 |
首发日期: | |
作废日期: | |
提出单位: |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|
归口单位: |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|
起草单位: |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|
起草人: | 杨檬、韩硕祥 |
出版社: | 电子工业出版社 |
出版日期: | 2006-11-06 |
页数: | 13页 |
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或素的名称和含量、环保使用期限、可否回收利用及包装物材料名称的标识要求。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电子信息产品。
前言
没有内容
目录
没有内容
引用标准
GB 18455-2001 包装回收标志
SJ/T 11363-2006 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
所属分类: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 电子元件 电子元件综合 电子学 电子元件综合